华中数控:关于子公司签订海外项目合同的公告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订海外项目合同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自合同签署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受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将可能影响合同的履行情况。
3、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本次合同的顺利履行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情况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4、根据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本次合同涉及相关保密条款及商业秘密,故豁免披露交易对手方具体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华数锦明智能装备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华数锦明”)与客户J及其关联主体1签订了《设备供应及技术服务合同》及《设备供应及安装合同》,华数锦明拟向英国客户销售软包电池模组装配线及PACK装配线,合同金额分别为人民币32,826.5万元和 10,504万元;与客户J的关联主体2签订《设备主采购协议》及《采购订单》,拟向日本客户销售软包电池模组装配线,合同金额为人民币7,150万元,合计签署合同金额为50,480.5万元。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因本次部分信息涉及保密条款及商业秘密,根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第二章第五条的规定,豁免披露交易对手方的具体信息,公司已履行相关内部涉密信息披露豁免流程。
2、关联关系说明:客户J及其关联主体1、关联主体2与公司及目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历史交易情况:
2022年度,常州华数锦明与客户J及其关联主体签订合同金额累计为11,841.78万元,占2022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12%。
2023年度,常州华数锦明与客户J及其关联主体签订合同金额累计为51,442.19万元,占2023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4.33%。
2024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常州华数锦明与客户J及其关联主体签订合同金额累计为670.86万元(不含本次合同),占2023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0.32%。
目前上述合同已经部分交付,其余部分正在执行中。
4、履约能力分析:该客户资信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要素 | 《设备供应及技术服务合同》 | 《设备供应及安装合同》 | 《设备主采购协议》及采购订单 |
合同主体 | 客户J及其关联主体1 | 客户J的关联主体2 | |
合同标的 | 4条软包电池模组装配线 | 1条PZ1D PACK装配线 | 1条软包电池模组装配线 |
合同金额 | 32,826.5万元(含税) | 10,504万元(含税) | 7,150万元(税率为0) |
付款方式 | 根据合同执行进度分期付款,即预付款30%、工厂验收款40%、现场验收款20%;质保金10%。 | 根据合同执行进度分期付款,即预付款30%、工厂验收款30%、现场验收款30%;质保金10%。 | 根据合同执行进度分期付款,即预付款30%、工厂验收款40%、现场验收款20%;质保金10%。 |
合同生效条件 | 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 ||
合同履行期限 |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所有设备质保期满为止 | ||
违约责任条款 | 合同对延期交付、缺陷问题、解除合同等情形做了明确规定 |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合计总价为人民币50,480.5万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3.87%,若本次项目顺利实施,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和市场开拓
将产生积极的影响。该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合同的签订与履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产生依赖。上述项目的执行,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在新能源动力电池智能装备制造领域的业务布局,是公司推行全球化布局,采取国内外市场并重战略的重要表现。有助于公司在新能源动力电池领域的进一步深耕,有利于巩固和提升公司的海内外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抢抓新能源动力电池快速发展的市场机遇,提高公司收入规模及盈利水平,进而提升公司的国际品牌影响力。
五、风险提示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受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将可能影响合同的履行情况。公司将积极做好相关应对措施,全力保障合同的正常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七、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与客户签订的《设备供应及技术服务合同》、《设备供应及安装合同》、《设
备主采购协议》及《采购订单》。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