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数控: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股网  2024-05-31  华中数控(300161)公司公告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4月15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如下:公司以总股本198,696,9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人民币现金0.2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3,973,938.1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8,696,9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华工科技园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王 琼

咨询电话:027-87180605 传真电话:027-87180605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