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光电: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漫铁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49)。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向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以名下有权处分的四项知识产权为上述贷款向高新投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控股股东李漫铁先生、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担保公司”)为上述贷款向高新投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公司控股股东李漫铁先生为高新投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事项以上述主
体实际签订的具体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金额以高新投小额贷款公司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李漫铁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裁,属于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已发表了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李漫铁先生、王丽珊女士、李跃宗先生对该事项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4票、回避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康硕展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硕展”)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需要,拟为康硕展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已发表了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