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光电: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相关文件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相关文件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于2023年8月2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并于2023年9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48号)。
鉴于公司已披露《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3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规定,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会后事项出具了会后事项承诺函,并对募集说明书、发行保荐书等文件进行同步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2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