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光电: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2月6日在公司本部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6日以邮件及短信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召集人已在会议上作出相关说明。会议由董事长李漫铁先生主持,应到董事六名,实到董事六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 Micro LED 超高清显示产业未来发展前景的充分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为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股票价格合理回归内在价值,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并结合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近期表现,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3)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均含本数),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 6.59 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上限未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5)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金
额区间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为 6,069,803 股至 12,139,605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1.45%至 2.8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
(6)拟回购股份的方式:本次回购股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7)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回购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