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光电: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4-060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10月21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本次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第六届监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监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设监事会主席1人。监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监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五届监事会书面提名股东代表担任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二)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四、 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提名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8日17:00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本公司提名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详见六、提名人应提供的相
关文件);
(二)公司监事会根据选定的人选召开监事会确定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五、 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2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9、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提名监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提名表(原件,格式见附件);
2、提名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提名的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提名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自然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三)提名人向公司监事会提名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提名人必须在2024年9月18日17: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左剑铭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613 7035
联系传真:0755-8613 9001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白芒百旺信工业园区二区八栋
邮政编码:518055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9月10日
附件: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候选人提名表
提名人 | 联系电话 | |||
提名候选人信息 | ||||
姓名 | 性别 | |||
年龄 | 电话 |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是否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 | ||||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 | ||||
个人简历 | (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出生年月、国籍、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的工作情况以及最近五年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可另附页) | |||
其他说明 | (包括但不限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况;是否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是否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是否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另附页) | |||
提名人:(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