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光电: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0-23  雷曼光电(30016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4-070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职工代表监事;于2024年10月22日分别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完成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届监事会换届选举,以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李漫铁先生(董事长)、王丽珊女士(副董事长)、李琛女士、左剑铭先生

独立董事:李国强先生(会计专业人士)、向艳祥先生、李冉先生

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三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二、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李国强先生(主任委员)、向艳祥先生、李冉先生。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向艳祥先生(主任委员)、李冉先生、李漫铁先生。

(3)提名委员会:李冉先生(主任委员)、李国强先生、李漫铁先生。

(4)战略委员会:李漫铁先生(主任委员)、李冉先生、向艳祥先生。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李国强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三、第六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周杰先生(监事会主席)、陈红星先生职工代表监事:张茏女士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均未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总裁:李漫铁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左剑铭先生财务总监:张琰女士证券事务代表:梁冰冰女士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左剑铭先生、梁冰冰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

1、董事会秘书左剑铭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白芒百旺信工业园区二区八栋雷曼大厦电话号码:0755-86137035传真号码:0755-86139001电子邮箱:ledman@ledman.cn

2、证券事务代表梁冰冰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白芒百旺信工业园区二区八栋雷曼大厦

电话号码:0755-86137035传真号码:0755-86139001电子邮箱:ledman@ledman.cn

五、部分董事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金鹏先生、周玉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鹏先生、周玉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金鹏先生、周玉华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0月22日

附:简历李漫铁: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68年,高级工程师,研究生学历,先后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无线电工程系无线电技术专业和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管理学院EMBA专业;曾任惠州市政府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科员、广东惠州粤新通讯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漫铁先生现任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并任惠州雷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拓享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康硕展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省第十三届政协委员、深圳市南山区人大代表,深圳市工商业联合会常务委员,惠州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副主席、南方科技大学特聘产业教授、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显示应用分会副理事长,深商总会会董,深圳市企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等社会职务。李漫铁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0,189,8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12%;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李漫铁先生系王丽珊女士与李跃宗先生之子、李琛女士之兄,除上述关系外,李漫铁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王丽珊: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45年,大专学历。曾任湖南娄底地区物资局业务主管、业务经理。现任南京希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深圳市康硕展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拓享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雷曼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雷曼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副董事长。王丽珊女士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0,964,1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76%;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王丽珊女士与李跃宗先生系夫妻关系,李漫铁先生系王丽珊女士与李跃宗先生之子,李琛女士系王丽珊女士与李跃宗先生之女,除上述关系外,王丽珊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李 琛: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3年,清华大学EMBA。曾任惠州市英之辅语言培训中心董事长兼总校长、湖南宜尔投资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惠州市惠城区英之成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校长,本公司董事。李琛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526,4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李琛女士系王丽珊女士与李跃宗先生之女,李漫铁先生系李琛女士之兄,除上述关系外,李琛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左剑铭: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1年,金融学硕士。曾任哈尔滨理工大学机械工程一系讲师,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总部经理、大企业战略合作总部经理、机构客户服务总部业务董事、销售交易总部高级业务董事,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总监,南京中油恒燃石油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深圳光聚通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宝藤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左剑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李国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0年,博士学历,

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历任深圳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广东雷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中国服饰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深圳相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深圳日昇创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日昇创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雅安正兴汉白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德瑞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国强先生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李国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向艳祥: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62年,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历任君安证券研究员,原泰阳证券(现方正证券)研究所所长,长城证券研究所所长,长城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曾在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从事过多年的研究工作,先后兼任过中国价格学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分析师委员会委员、证券期货业评审专家、CCTV财经顾问、深圳市金融创新评审委员、深圳市国资委委派至深圳机场集团外部董事、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生导师和清华大学全球证券市场研究院学术委员等社会职务。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向艳祥先生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向艳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李 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77 年,北京大学学士。曾任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信贷管理部科员、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部经理,现任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本公司独立董事。李冉先生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李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周 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6年,本科学历。1995年至2005年历任桂林市无线电八厂技术科长、副厂长;2005年至今历任公司供应链管理部高级经理、集成供应链中心副总经理,现任惠州雷曼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公司产品管理部总经理、监事会主席。

周杰先生通过南京希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5,473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陈红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1年。1993年至2006年江西铜业德兴铜矿工作;2006年至今历任公司总裁办行政部高级经理,现任公司行政总监、党支部书记,公司监事。

陈红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张 茏: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9年,2005年9月至今,历任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秘书、人力资源中心副经理、品

牌及公共关系部总监,现任本公司巨幕拓展部总经理兼品牌市场高级总监,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张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张 琰: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中级会计师,高级信用管理师。历任深圳市艾玛化妆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深圳市正道兴发展实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4年加入本公司,历任本公司财务经理、财务副总监、风控部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张琰女士通过南京希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5,473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梁冰冰: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生,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代表,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代表。

梁冰冰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