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先锋: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1人,系董事卢先锋),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嘉兴市丰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出售部分土地使用权及相应地上建筑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部分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