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新材: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公告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暨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保证现金流量充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全资子公司申请的授信额度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机构、授信额度、授信方式等以融资主体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办理授信事宜中产生的相关文件。
二、提供担保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类型包括信用担保、房地产抵押担保,不同担保类型下的担保主体均为上市公司。如提供房地产抵押担保,抵押担保物情况如下:
项目
| 项目 | 抵押物1 | 抵押物2 | 抵押物3 |
| 权利人 |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权证号 | 浙(2025)宁波市海曙不动产权第0119305号 | 浙(2020)宁波市海曙不动产权第0266341号 | 甬鄞国用(2008)第17--0005号、鄞房权证集字第200812351号、鄞房权证集字第200812352号、鄞房权证集字第200906819号 |
| 共有情况 | 单独所有 | 单独所有 | 单独所有 |
| 坐落 | 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汇士路8号 | 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山下庄村 | 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山下庄村 |
| 不动产单元号 | 330203017004GB00097F00010001 | 330203017017GB00010F00020001、330203017017GB00010F00010001 | 17-71-003、06001-0030/0031、06001-0001/0004/0016/0002、06001-0032/0033 |
| 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 面积 | 土地使用权面积42969.00m2/房屋建筑面积112307.11m2 | 土地使用权面积9559.00m2/房屋建筑面积2786.71m2 | 土地使用权面积18549.4m2/房屋建筑面积2967.48m2/房屋建筑面积7251.82m2/房屋建筑面积1308.22m2 |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主体包括上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具体子公司范围将在后续进展公告中予以披露。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金额为
0.00元。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授信事宜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将及时按照监管规则披露相关进展信息。
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发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四、审议程序及意见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担保对象为公司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上述担保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