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和要求,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 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该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 资格。2013 年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首席 合伙人:石文先。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237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 人。
2025 年经审计总收入221,574.8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4,341.73 万元、证 券业务收入56,912.18 万元。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53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 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33,868.63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众环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 同时对公司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5 年度营 业收入扣除情况、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出具了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 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 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 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1、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进 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 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 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
2、2025 年12 月19 日,审计委员会就年报审计计划及评估的风险与年审会 计师进行初次沟通。
3、2026 年3 月18 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及网络视频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 审计工作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5 年度审计重点 事项、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等进行了沟通。
4、2026 年4 月2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 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
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 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 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 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完成了 公司2025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4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