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新材: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通知于2026 年9 月28 日以书面及电子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 年9 月 28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5 人,实际参加董事5 人 (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1 人,系董事王成先生)。本次会议由董事 长赵江宁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包含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同意豁免董事会临时会议需提前3 日通知各位董 事的期限要求,并于2026 年9 月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同意选举赵江宁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 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赵江宁(主任委员)、郎一丁、方建新;
审计委员会:方建新(主任委员)、李俊、赵江宁;
提名委员会:李俊(主任委员)、方建新、王成;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方建新(主任委员)、李俊、郎一丁。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同意聘任叶林玲女 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同意聘任凌赛珍女 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 之日止。
凌赛珍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不存在3.2.5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凌赛珍女士已取得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职业操守,具有良好的 职业道德与个人品德,能够胜任董事会秘书职责。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同意聘任王辰鑫女 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 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同意聘任焦贺莲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 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及开展相关工作,焦贺莲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 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