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源石油: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3年5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国桉先生主持。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8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5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为支持北京一龙恒业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龙恒业”)稳定发展,保障其工程作业优质项目招投标顺利开展并满足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在不影响自身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与一龙恒业签订《借款合同》,对一龙恒业提供的人民币2,400万元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贷款将分两期偿还,即第一期偿还人民币800万元,到期日为2024年8月30日,借款方应于到期日前归还本金800万元及相应利息;第二期偿还人民币1600万元,到期日为2025年5月11日,借款方应于到期日前归还剩余本金人民币1600万元及相应利息。利率为每年单利8%,利息起算日为借款方收到出借方支付的借款本金之日起算,借款方偿还当期本金时一并支付利息,利随本清。
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有助于一龙恒业工程作业优质项目招投标顺利开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且公司与一龙恒业签订《应收账款质押合同》,与主要经营股东签订《保证合同》,可有效防范本次财务资助的违约风险,整体风险可控,有利于促进双方共同发展,进而维护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自身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以上专项意见及《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