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源石油: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5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园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为支持北京一龙恒业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龙恒业”)稳定发展,保障其工程作业优质项目招投标顺利开展并满足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在不影响自身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与一龙恒业签订《借款合同》,对一龙恒业提供的人民币2,400万元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贷款将分两期偿还,即第一期偿还人民币800万元,到期日为2024年8月30日,借款方应于到期日前归还本金800万元及相应利息;第二期偿还人民币1600万元,到期日为2025年5月11日,借款方应于到期日前归还剩余本金人民币1600万元及相应利息。利率为每年单利8%,利息起算日为借款方收到出借方支付的借款本金之日起算,借款方偿还当期本金时一并支付利息,利随本清。
监事会认为: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财务资助展期事项收取了一定的资金使用费用,采取了合理且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监事会同意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
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以上专项意见及《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