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源石油: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9月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国桉先生主持。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5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30,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24个月。实际融资金额在额度范围内以北京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的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期限按照北京银行最终审批期限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庆市永晨石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晨石油”)因经营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公司拟对永晨石油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金额为合计不超过5,000万元,期限为24个月。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意见及担保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