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瑞仪器: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暨控制权变更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165 证券简称:天瑞仪器 公告编号:2023-047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
暨控制权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刘召贵先生。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瑞仪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召贵先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宜已于2023年6月19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转让概述
2023年5月12日,广州立多虚拟现实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立多虚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召贵先生签署了《刘召贵与广州立多虚拟现实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刘召贵先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立多虚拟转让其所持有的天瑞仪器总计24,825,137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占发行股份前公司总股本的5.01%,转让价格为4.70元/股,总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16,678,143.9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控制权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二、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上述协议转让股份已于2023年6月19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立多虚拟持有公司股份24,825,137股,占公司总股本5.01%,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本次协议转让前后,交易双方持有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股份变动前 | 本次股份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刘召贵 | 106,537,340 | 21.50% | 81,712,203 | 16.49% |
杜颖莉 | 1,872,000 | 0.38% | 1,872,000 | 0.38% |
刘美珍 | 977,000 | 0.20% | 977,000 | 0.20% |
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牧鑫天泽汇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8,000,000 | 5.65% | 28,000,000 | 5.65% |
小计 | 137,386,340 | 27.73% | 112,561,203 | 22.72% |
广州立多虚拟现实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0% | 24,825,137 | 5.01% |
小计 | 0 | 0% | 24,825,137 | 5.01% |
注:刘召贵、杜颖莉、刘美珍、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牧鑫天泽汇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为一致行动人。
三、本次过户登记完成后控制权变更进展情况
1、本次协议转让取得的股份锁定期为6个月,同时立多虚拟出具承诺:本次协议转让取得的股份自取得之日至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登记完成之日,不减持所受让的股份。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终止,则自取得协议转让的股份之日至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终止之日,不减持所持股份。
2、2023年5月12日,公司与广州立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立多科技”)签署了《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公司拟向立多科技发行A股股票不超过14,865万股,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暨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3、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独立进行的,两者不互为前提条件。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完成尚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刘召贵先生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完成后,公司控制权将发生变更,立多科技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立多虚拟与立多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李刚,李刚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上述事项最终能否实施完成及实施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召贵先生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其担保以及其他滥用控股股东权利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刘召贵先生本次股份转让,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刘召贵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在天瑞仪器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天瑞仪器的股份,也不由天瑞仪器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转让上述股份将依法进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人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召贵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
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