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瑞仪器: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严谨、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按时完成了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并按时出具各项专业报告。项目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和公正,认真负责,遵守职业规范,具有专业精神及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有效,更正后的财务信息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和财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以下无正文,独立董事签字页附后)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汪进元 莫卫民 张鑫
日期: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