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81号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晚,你公司披露《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称,杨博鸿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杨博鸿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及相关方核实说明以下事项:
1.公司2023年年报预约披露日为2024年4月26日。杨博鸿辞任时间距公司年报披露日已不足十日。请你公司:
(1)结合杨博鸿在公司履职的权责,说明杨博鸿离职是否影响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正常编制,是否对公司如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产生影响,如是,说明详情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2)说明年报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公司董事在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见类型、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上是否存在重大分歧,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前述事项是否存在重大分歧,公司是否可能存在过半数董事无法保证2023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风险,公司是否能按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
2.公司前期公告显示,杨博鸿于2023年8月31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原定任期届满日为2026年8月30日。
请杨博鸿:
(1)说明担任公司董事后短时间内辞职的具体理由及相关考虑,任职前是否充分了解公司情况,担任公司董事后是否与公司其他管理团队就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方面产生重大分歧;
(2)说明担任公司董事主要职责,实际开展的重点工作,履职是否存在障碍,如是,说明详情;
(3)说明与公司就2023年年度报告沟通的具体情况,是否对公司2023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存在质疑,是否与公司管理层就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事项存在分歧,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是否存在异常情况,如是,说明详情;
(4)说明任职以来出席董事会的次数、方式、参与审
议的重大事项、关注重点及具体投票情况,在此基础上说明履职期间是否勤勉尽责;
(5)对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第3.1.9条的规定,说明是否发现公司或者相关人员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如是,说明详情。
3.请结合公司近期生产经营、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等,核实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人员近一个月的股票交易情况,是否存在信息泄露或内幕交易的情形。
4.你公司认为应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4年4月2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