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国信: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经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2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1,522,842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7.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99,994.9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452,830.1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3,547,164.80元。2021年4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国富验字[2021]11480001号)验证,确认募集资金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将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2、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合计55,044.11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募集资金余额为25,778.27万元(含滚存的资金利息)。
具体情况为:
项目 | 募集资金发生额(万元) |
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净额 | 46,540.35 |
减:现金对价支出 | 0 |
手续费支出 | 0.08 |
募投项目支出 | 21,714.49 |
加:专户利息收入 | 952.49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25,778.27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已在广发银行北京分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和北京银行望京科技园支行3家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银河证券及上述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万元
专户存储银行名称 | 账号 | 账户余额 |
北京银行望京科技园支行 | 20000001027500041891877 | 180.52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 | 633202198 | 9,772.69 |
广发银行北京方庄支行 | 9550880222332900479 | 21.75 |
北京银行望京科技园支行(已注销) | 20000001027500041891771 | 0.00 |
合计 | -- | 9,974.96 |
注1: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不超过5.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须购买12个月以内的保本型、流动性高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北京银行望京科技园支行理财转出19,000.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9,000.00万元。注2: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存在差异,主要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转出19,000.00万元,且已实际使用的募集资金中尚有3,196.69万元未转出募集资金账户所致。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合计55,044.11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募集资金余额为25,778.27万元。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募集资金到公司指定账户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有序用于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四、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7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1编制单位: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9,354.72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714.49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5,044.11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 ||||||||||
东方国信云项目 | 否 | 28,743.55 | 28,743.55 | 8,034.35 | 12,906.35 | 44.90% | 2023年12月31日 | - | - | 否 |
5G+工业互联网融合接入与边缘计算平台项目
5G+工业互联网融合接入与边缘计算平台项目 | 否 | 17,692.22 | 17,692.22 | 5,879.75 | 9,035.13 | 51.07% | 2023年12月31日 | - | - | 否 |
工业互联网云化智能平台项目 | 否 | 8,918.95 | 8,918.95 | 7,800.39 | 9,102.63 | 102.06% | 2023年12月31日 | - | -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 -- | 24,000.00 | 24,000.00 | - | 24,000.00 | 100.00% | - | - | - | - |
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合计
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合计 | 79,354.72 | 79,354.72 | 21,714.49 | 55,044.11 | 69.36%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 | - | - | - | - |
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流
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流 | -- | - |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合计 | -- | 79,354.72 | 79,354.72 | 21,714.49 | 55,044.11 | 69.36%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募集资金到公司指定账户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报告期内未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有序用于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