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82号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2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 报告期内,你公司营业收入来源按产品分类为定制软件开发及服务、系统集成业务、软件产品、数据服务、云计算业务。你公司2020年至2022年销售毛利率持续下降,分别为46.48%、40.36%、31.07%。请你公司结合各类产品销售近三年毛利率变动情况、所属行业发展趋势、竞争格局及你公司行业地位、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情况等,说明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持续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2. 报告期末,你公司商誉账面原值为10.15亿元,主要系收购上海屹通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屹通”)、北京炎黄新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炎黄”)、北京科瑞明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科瑞”)、
北京北科亿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科亿力”)等9家公司组成。公司本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79亿元,其中对上海屹通、北京科瑞、北京东华、北科亿力分别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41亿元、0.31亿元、0.35亿元、0.72亿元。
请你公司结合报告期内上述四家公司业务开展、历年经营业绩趋势、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竞争状况、在手订单、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等说明发生减值的主要原因,补充说明四家公司相关商誉本期减值测试过程、资产组的认定情况、减值测试关键假设、关键参数(包括但不限于预测期、收入增长率、费用率、利润率、折现率等)的选取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相关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趋势;对比分析本期及上期商誉减值测试关键参数,说明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本期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审慎、合理,前期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请年审会计师、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 你公司2020年至2022年末存货账面余额持续增长,分别为5.13亿元、7.88亿元、9.26亿元,存货项目主要为劳务成本。你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7.33%。请你公司:
(1)说明劳务成本的形成过程,若劳务成本系向其他公司采购劳务服务,请分别列示前十大采购方明细,包括但不限于对应的供应商名称、金额、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经营情况等;核实存货采购款项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流入关联方的情形。
(2)说明存货余额变化与营业收入变化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一致,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 你公司2020年至2022年末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9.41亿元、10.02亿元、10.55亿元;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4.48亿元、5.53亿元、3.92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0.50亿元、0.11亿元、3.25亿元。请你公司:
(1)结合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平均余额的比值、银行存款利率等说明货币资金收益率是否符合银行存款利率等市场水平。
(2)结合融资成本、存款收益等说明在货币资金余额较大的情况下仍进行较大规模借款的原因及必要性。
(3)说明你公司期末货币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包括银行账户名称、地点、金额等,是否存在受限情况。
5. 报告期内,你公司转让英国子公司Cotopaxi Limited股权产生投资损失2,389万元;转让子公司北京区块节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块节点”)股权产生投资损失1,250万元;参股子公司北京摩比万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比万思”)破产清算,产生投资减值950万元;因欧元汇率下降,公司欧元贷款2,200万元因早期锁汇产生汇兑损失2,259万元。请你公司:
(1)结合Cotopaxi Limited、区块节点的取得方式、资产负债情况,详细说明处置该子公司的评估方法、评估过
程、主要合同内容、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及处置损益的计算过程,交易对手方是否与你公司存在潜在的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2)说明对联营企业摩比万思的投资金额持股比例、联合经营的基本模式,结合摩比万思历年经营情况,说明前期是否对摩比万思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是否充分、审慎。
(3)说明与摩比万思之间是否有往来款,若有,说明往来款的形成原因、形成时点、具体构成、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报告期内对该往来款的会计处理。
(4)说明欧元贷款形成原因、时点,报告期内汇兑损益的计算过程及会计处理,汇兑损益计算是否准确。
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1)(2)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6. 2020年至2022年你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分别为6.11亿元、6.61亿元、5.92亿元,资本化比例分别为61.21%、
58.88%、61.21%,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100.40%、109.34%、123.75%。此外,本期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0.12亿元。请你公司:
(1)结合报告期内具体研发内容及进度、研发内容对你公司主要产品的实质性影响等说明报告期研发投入资本化的判断依据、时点和会计处理的合规性,开发支出转为无形资产的确认时点、确认条件、确认依据及合理性。
(2)说明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一致,是否
存在利用资本化调节利润的情形。
(3)结合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算依据及计算过程、期末可收回金额及判断依据,说明本年度对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7. 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金额1.67亿元,年末较年初增加1553.59%,你公司称主要系报告期新余高新区国信高鹏大数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信高鹏大数据基金”)将基金持有的北京德昂世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昂世纪”)7.6298%股权按股权转让协议估值折合人民币1.45亿元,定向分配给有限合伙人东方国信所致。此外,你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年末较年初减少71.09%,称主要系报告期你公司收回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德昂”)和国信高鹏大数据基金。请你公司:
(1)详细说明你公司累计投入国信高鹏大数据基金资金总额及持有份额的比例,国信高鹏大数据基金自设立以来的资金使用情况、最近三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国信高鹏大数据基金未对外投资,说明具体原因及相关资金长时间闲置的合理性,如涉及对外投资的,请说明对外投资的主要条款、投资标的基本情况及最近三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等。
(2)结合德昂世纪的经营情况,说明受让德昂世纪
7.6298%股权的目的、商业合理性、交易对价的公允性,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手续的办理进程、交易对价
的支付情况,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3)说明将对德昂世纪的投资划分到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4)说明宁波德昂、德昂世纪以及与你公司之间的关系,本期收回对宁波德昂和国信高鹏大数据基金的投资的原因。
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2)(3)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5月1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