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国信:关于延期回复问询函的公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问询函的公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5月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8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同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收到问询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对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对涉及的问题进行落实和核查。由于部分问题的回复仍需进一步完善和补充,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公司预计不晚于2023年5月26日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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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