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国信: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7-22  东方国信(300166)公司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国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东方国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对外担保事项概述

1、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东方国信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孙公司北京贰零四玖云计算数据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参股孙公司北京贰零四玖云计算数据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贰零四玖云计算”)为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通过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定向融资计划产品融资8,000万元,分2笔发行,分别为4,300万元和3,700万元,委托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担保”)对上述融资进行保证担保,公司向中关村担保提供担保,担保金额8,000万元。详细请见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公司为参股企业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

公司于2022年9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孙公司北京贰零四玖云计算数据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贰零四玖云计算为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地安门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地安门支行”)

申请贷款5,000万元,公司为贰零四玖云计算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实际贷款金额4,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4,000万元。详细请见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公司为参股企业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为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贰零四玖云计算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贷款1.5亿元,并委托中关村担保对上述融资进行保证担保,同步结清上述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定向融资计划产品的存量债务。公司拟向中关村担保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

1.5亿元,担保期以实际合同约定为准。此外,贰零四玖云计算拟向工商银行地安门支行申请贷款0.4亿元,并同步结清前笔工商银行地安门支行贷款的存量债务。公司将为贰零四玖云计算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0.4亿元,担保期以实际合同约定为准。

针对上述两笔担保,持有宁波德昂80%股权的其他合伙人将其持有北京顺诚彩色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顺诚”)的股权按相应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东方国信、宁波德昂、北京顺诚及贰零四玖云计算的股权关系如下:

管连平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双平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东方国信霍卫平

新余高鹏资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德昂北京顺诚北京贰零四玖云计算数据技术服务有限公

北京德昂互通互联网

有限公司冉雅西

34.2845%

27.1831%20.0000%18.5310%

0.0014%

99.9970%

0.0030%

100.0000%100.0000%

2、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孙公司北京贰零四玖云计算数据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管连平、霍卫平回避表决,并且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担保经董事会审核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贰零四玖云计算数据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8月11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金马园三街12号院1幢3层310号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冉雅西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租赁建筑工程机械设备;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翻译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市场调查(外资不可做);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健康管理(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不含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通讯设备、电子产品、日用品、机械设备、建筑材料(不含砂石及砂石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工艺品(不含文物、象牙及其制品);经营电信业务。

2、业务情况

由于目前北京等一线城市、地区的数据中心需求旺盛,故北京地区IDC机

柜利用率和单机柜租金均较高,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贰零四玖云计算经营的顺诚数据中心顺诚一期已于2019年5月建成并对外出租,目前月租金收入约为1,600-1,800万元。租用数据中心的企业客户大多为电信企业、IT企业、互联网企业等,客户需求较为稳定,租赁期限均较长,5-10年左右,能为云计算数据中心形成稳定的现金流入,项目运营情况良好。

3、股权结构

股东出资数额(万元)持股比例
北京顺诚彩色印刷有限公司5,000100%

4、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科目2023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计38,708.5039,346.92
负债合计18,892.9022,862.5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000.004,000.00
流动负债总额-6,107.1022,862.53
净资产19,815.6016,484.39
科目2023年1-6月 (未经审计)2022年度 (经审计)
营业收入11,971.5325,338.16
利润总额3,800.735,025.41
净利润3,331.214,422.79

5、关联关系

贰零四玖云计算为北京顺诚全资子公司,北京顺诚为公司董监高投资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贰零四玖云计算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6、其他说明

截至目前,贰零四玖云计算能够按期偿还到期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无逾期情况,信用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中关村担保

担保金额:1.5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债务期限:3年担保期限:以实际合同约定为准其他股东担保情况:无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向中关村担保申请本次担保的相关事宜。

2、工商银行地安门支行

担保金额:0.4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债务期限:1年担保期限:以实际合同约定为准其他股东担保情况:无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向银行申请本次担保的相关事宜。

四、反担保情况

公司本次为贰零四玖云计算提供担保,同时持有宁波德昂80.00%股权的其他合伙人将其持有北京顺诚的股权按相应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经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出具的《北京顺诚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向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拟了解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3]第1023号),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后北京顺诚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26,618.19万元,评估值为190,800.00万元。

宁波德昂持有北京顺诚99.997%的股权,股权对应的评估价值为190,794.28万元。宁波德昂其持有子公司北京顺诚的股权价值较高,反担保股权价值可以覆盖公司担保金额。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五、对外担保的原因和必要性

随着国家政策逐步推进企业上云,部分中小企业及政府加大对云服务采购力度,拉升云计算收入规模,扩大云计算业务比例。电信运营商近年来加大了对带宽的投资力度,电信网、广电网和互联网的融合进一步加速,“互联网+”推动传统行业信息化发展,由此带动IDC机房需求和网络需求持续增长。

移动互联网、高清视频点播/直播、大数据、人工智能以及基因测序等领域快速发展,带动数据存储、计算能力以及网络流量的大幅增长,此外,新增需求集中体现在5G、物联网、虚拟现实等新兴技术的广泛商用,将带来更加丰富的互联网内容呈现、更加繁多的应用场景、更加复杂的数据结构以及更加频繁的数据处理及信息交互,进而提升IDC需求的量级与精细度,促进IDC服务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但企业自建数据中心成本过高、专业运维能力的匮乏等因素都导致企业逐步降低了IDC基础建设以及运营维护的投入,而独立的IDC技术服务商拥有专业化的综合技术服务,丰富的运营服务经验和细分领域的运维技术优势,未来越来越多的数据中心运营维护服务也将由专业的IDC技术服务商负责。

信息安全、灾难恢复、系统资源优化等IDC服务都对技术有相当高的要求,其发展与更新速度较快,行业技术门槛越来越高。此外,随着定制化数据中心、云计算等新理念的出现和数据中心运营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数据中心服务商需要不断提高技术水平以适应行业技术发展的需要。对产品技术、人员技术、运维能力的高要求,以及行业技术、行业标准的快速更新换代形成了IDC行业的技术壁垒。

服务商对IDC机房的建设和管理、网络资源整合规划等工作,需要具备丰富的经验;在与客户进行谈判以及设计互联网综合服务方案时,需要服务商以丰

富的行业经验为基础,结合客户所处行业特点、网络覆盖的区域、客户的经营模式、最终用户的使用习惯以及我国电信行业的特征,才能推动销售工作的进展,设计出符合客户需求的方案;此外,对于突发状况的迅速响应和快速处理,以及核心技术的研发方向等,都需要以丰富的行业运营经验为指导。

贰零四玖云计算拥有自主研发团队,不断对数据中心运营、安全维护等进行研发探索,形成了一定的技术优势。在网络资源调配管理、机房运维、数据监控等方面能为客户提供周到、专业的7*24服务。且其团队核心成员在该行业已有一定的从业经验和运营、管理等优势,能够带领团队人员对客户的需求做出及时、恰当处理。贰零四玖云计算所建设的IDC行业前景良好,运营资金需求较大,本次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可解决经营资金需求,提升运营能力,有利于股东利益的实现。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无逾期,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 (万元)担保余额 (万元)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0年9月12日59,000.0038,000.00
北京德昂互通互联网有限公司2021年6月30日10,000.0010,000.00
北京千禾颐养家苑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12月8日1,000.001,000.00
北京锐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6月8日1,200.00990.00
北京贰零四玖云计算数据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2月7日17,000.0017,000.00
安徽东方国信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2021年6月7日12,000.007,458.88
上海屹通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2023年4月27日16,500.006,200.00
合计116,700.0080,648.88

年初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贰零四玖云计算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045.11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135,7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20.87%。对外担保总余额为99,648.8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资产的15.33%。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85,9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13.2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也不存在对外担保涉及诉讼和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董事会意见

公司间接持有贰零四玖云计算20.00%股权,董事会在对贰零四玖云计算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认为其经营状况良好、资信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公司本次为贰零四玖云计算提供担保,将有效缓解贰零四玖云计算流动资金紧张局面,有利于其业务顺利开展,有利于股东利益的实现。此外,本次对外担保金额较小,同时持有宁波德昂

80.00%股权的其他合伙人将其持有北京顺诚的股权按相应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八、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财务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九、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且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为:

上述担保不会对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由持有宁波德昂80.00%股权的其他合伙人提供反担保,财务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交易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上述担保。

本次关联担保需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十、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次东方国信向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审核程序合法合规,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东方国信本次担保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飞 张 悦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