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国信: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东方国信 |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飞 | 联系电话:010-80927009 |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悦 | 联系电话:010-80927093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披露,因存在财务核算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准确、内部控制不完善等问题,导致相关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及董事长、总经理管连平,财务总监肖宝玉被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查询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0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不适用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 | 工作内容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4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是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披露,因存在财务核算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准确、内部控制不完善等问题,导致相关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及董事长、总经理管连平,财务总监肖宝玉被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严格按照《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的要求认真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公司成立了专项整改工作小组,由董事长担任组长,组织各相关部门做好整改工作,针对涉及的问题制定了限期整改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公司将加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公司建立更为科学、规范的内部治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规范动作水平,积极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0 |
项目 | 工作内容 |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详见“一、保荐工作概述”之“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保荐机构将持续跟踪相关事项的进展,督促公司进行整改。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详见“一、保荐工作概述”之“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保荐机构将持续跟踪相关事项的进展,督促公司进行整改。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详见“一、保荐工作概述”之“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保荐机构将持续跟踪相关事项的进展,督促公司进行整改。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关于北科亿力公司名称变更相关问题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股份限售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关于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 | 不适用 |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飞 | 张 悦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