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国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9-23  东方国信(300166)公司公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9 月23 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9 月2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9 月23 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9 月23 日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创达三路1 号院1 号楼东方国信大厦7 层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管连平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 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82 人,代表股份299,847,39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6.33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 人,代表股份289,108,9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5.388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76 人,代表股份10,738,4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943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79 人,代表股份25,153,677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 人,代表股份14,415,21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265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76 人,代表股份10,738,4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9430%。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管连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表决结 果如下:

1、关于增加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8,710,3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08%; 反对1,05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24%;弃权8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16,6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798%;反对1,05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2010%;弃权8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9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公司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指派赵迪、栾正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9 月23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