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威迅:2022年度独董述职报告-盛宝军
证券代码:300167 证券简称:迪威迅 公告编号:2023-061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盛宝军2022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盛宝军,作为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我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勤勉尽职,恪守诚信,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2022年度的相关会议,独立、公正地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2022年度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
公司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两次股东大会,九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 未亲自出席 |
股东大会 | 2 | 2 | 0 | 0 | 否 |
董事会 | 9 | 9 | 0 | 0 |
本人对董事会通知中所列的各项议案和相关材料均仔细阅读,并认真审议,依法表决。本人对2022年度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年度在关键问题进行评议及审核的基础上,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序号 | 时间 | 董事会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2022-04-28 | 2021年度董事会 | 2021年度利润分配、公司2021年度及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 | 2022-05-06 | 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3 | 2022-05-11 | 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4 | 2022-05-27 | 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5 | 2022-06-13 | 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6 | 2022-08-29 | 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情况的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7 | 2022-09-20 | 五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8 | 2022-10-11 | 五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 |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能。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两次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出席人员 | 通过的议案 |
2022年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2022年3月11日 | 1、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 2、董事会秘书、证券事 | 1、《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2022 |
务代表 |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
2022年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2022年4月27日 | 1、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 2、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 1、《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2、《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3、《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
本人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两次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出席人员 | 通过的议案 |
2022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2022年3月21日 | 1、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 1、《关于2021年度及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2、《关于2021年度及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2022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2022年5月26日 | 1、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 1、《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四、到公司现场办公、实地查看的情况
2022年度,我们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他机会,对公司进行了解。现场办公期间,我们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管理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门、负责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切实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行职责情况,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情况。积极关注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
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关注行业形势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重大对外投资、股权转让、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全体股东拥有同等知情权。
4、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5、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项的决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盛宝军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