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迪威迅: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139),股东计划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一种或多种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68.75万股。公司于2023 年2月2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截至2023年5月23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授予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为:2022年11月24日至2023年5月23日。在此减持
区间内,刘湘先生减持数量为0股;王婧女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82.5万股,减持均价为5.68元/股,占股本总数的0.23%;张文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26万股,减持均价为5.24元/股,占股本总数的0.07%;刘丹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22.5万股,减持均价为5.02元/股,占股本总数的0.06%。上述股东合计减持131万股,占总股本的0.36%。
3、股东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刘湘先生在此期间未减持公司
股份,持股数量不变,仍为150万股;王婧女士本次减持后持有的公司股份为24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9%;刘丹先生本次减持后持有的公司股份为67.5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19%;张文先生本次减持后持有的公司股份为34万股,占公司股本的0.09%。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以上人员均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