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迪威迅:关于公司申请再审被法院受理的公告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申请再审被法院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威迅或公司)于今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建工)因与迪威迅、深圳市迪威智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威智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一审判决:驳回黑龙江建工集团的全部诉讼请求。黑龙江建工不服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因此向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惠州中院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二审判决:
撤销一审判决,迪威智成向建工集团支付工程款43,739,864元及利息。前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6 月 17 日和 2023年 4 月13日 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和《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再审立案资料。公司于今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深圳市迪威智成发展有限公司因与黑龙江建工集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粤13民中793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已立案受理。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二审判决,已于2022年度计提预计负债,该事项影响2022年度净利润54,828,814.36元。如果高院再审判决公司胜诉,之前计提的预计负债将可以冲回。收到广东省高院的《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后,公司法务部门将向法院申请暂缓该诉讼二审的执行。因广东省高院的再审结果及审理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故对2023年度的业绩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影响以审计机构经审计的数据为准。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特此公告。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