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迪威迅: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29  ST迪威迅(300167)公司公告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该事项的背景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捷通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通智慧”)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公司于 2021年12月21日收到深圳中院下达的《通知书》,详情见公司于 2021年 12 月 21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1-123)。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和2022年3月10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26)和《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本次破产申请涉及的债务金额约为2077.52万元,仅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8.14%。公司已向深圳中院邮寄了《破产清算异议书》,并提交了相关证据文件。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收到深圳中院下达的《听证通知书》。

公司于2022年5月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2022年3月30日,公司的代理律师及法务经理参与了本次听证,并向法院提供了相关证据材料。

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2022年5月25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寄出的《民事裁定书》(2021)粤03破申1031号,法院裁定如下:不予受理申请人捷通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

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2022年6月15日,公司收到捷通智慧(以下简称“上诉人”)提交给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上诉状。上诉人捷通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上诉人”)破产审查纠纷一案(以下简称“本案”),不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作出的(2021)粤03破申1031号民事裁定书(以下简称“一审裁定”),现上诉人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公司于2022年11月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41)。2022年11月2日,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2022)粤破终196号。广东省高院已受理捷通智慧的上诉请求,具体开庭时间暂未确定。公司的代理律师及法务经理正在跟进该事项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要求,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二、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3年7月26日,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22)粤破终196号。广东省高院认为:一审法院综合全案情况,认为迪威迅公司尚不具备破产原因,不受理捷通公司对迪威迅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无不当。广东省高院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三、关于该事项的风险提示

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等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特此公告。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7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