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信息: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68 证券简称:万达信息 公告编号:2023-009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89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55,607,229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74元,截至2023年1月9日止,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78,399,952.46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6,256,654.7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2,143,297.6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1月1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0006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划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公司根据发展现状和未来业务发展规划,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作如下调整: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原计划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调整后投入金额 |
1 | 未来公卫和医疗创新管理服务项目 (包括四个子项目) | 101,469.85 | 101,400.00 | 53,013.00 |
1.1 | 未来公卫数字化管理项目 | 46,250.00 | 46,250.00 | 23,500.00 |
1.2 | 基于大数据的病种分值付费(DIP)综合应用管理项目 | 22,260.35 | 22,200.00 | 11,500.00 |
1.3 | 智能医疗数据能力开放服务平台(Wise-HDP)及应用体系项目 | 20,759.50 | 20,750.00 | 11,113.00 |
1.4 | 医疗运营和物联网管理平台创新项目 | 12,200.00 | 12,200.00 | 6,900.00 |
2 | 未来城市智慧服务平台项目 (包括两个子项目) | 89,167.30 | 89,000.00 | 72,850.00 |
2.1 | 市民云开放服务平台 | 37,296.50 | 37,250.00 | 21,100.00 |
2.2 | 未来社区运营服务平台 | 51,870.80 | 51,750.00 | 51,750.00 |
3 | 企业人力资源数字化平台项目 | 20,026.00 | 20,000.00 | 10,000.00 |
4 | 偿还银行贷款 | 89,600.00 | 89,600.00 | 59,351.33 |
合计 | 300,263.15 | 300,000.00 | 195,214.33 |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而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2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基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募投项目金额的情况,结合实际情况,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进行了调整。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及需求情况,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而做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是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及需求情况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综上,保荐机构对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