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信息: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功润)

http://ddx.gubit.cn  2023-04-25  万达信息(300168)公司公告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功润)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2022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 参加会议情况

自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来,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经过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公司2022年度共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会议8次、股东大会5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召开股东大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
880053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22年1月20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上,就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4月27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上,就

(1)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2)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3)公司2021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4)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5)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6)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核销;(7)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8)公司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9)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就公司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3、2022年6月27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上,就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2年8月25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上,就

(1)公司2022年半年度关联交易;(2)公司2022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3)公司2022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4)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2年9月29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第五次临时会议上,就《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2年11月3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上,就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聘任高级副总裁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2年12月1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上,就公司关联方拟参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就公司关联方拟参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三、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人员管理、岗

位职责考核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情况进行检查,累计工作时间超过10天;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传媒、网络对于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

四、 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2年度,本人任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部工作情况等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召集和主持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股权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等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

五、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报告期内,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提前进行了认真的查验,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必要时均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六、 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2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

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 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在2022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3年,本人将抽出更多的时间了解公司业务,学习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对上市公司加强监管的文件,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努力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刘功润

2023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