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信息: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胡宏伟先生、杨玲女士、李光亚先生、申龙先生、姜锋先生、张丽艳女士、王兆进先生、王向军先生、郑卫东先生、何红女士、吴洪伟先生均具备履行职责相应的任职条件,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及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胡宏伟先生为总裁,聘任杨玲女士、李光亚先生、申龙先生、姜锋先生、张丽艳女士、王兆进先生、王向军先生、郑卫东先生、何红女士、吴洪伟先生为高级副总裁;同时聘任申龙先生为审计负责人,聘任何红女士为财务总监,聘任张丽艳女士为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均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樊瑜波:
江泓:
孟添: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