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信息: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7-27  万达信息(300168)公司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信息”或“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万达信息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取得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89号)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5,607,229股,发行价格为7.74元/股,截至2023年1月9日止,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78,399,952.4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6,256,654.7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2,143,297.68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0003号”《验资报告》。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于2023年1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总股本为1,187,584,762股,发行后总股本为1,443,191,991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锁定期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深)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除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均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即2023年1月30日)起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其承诺,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特定投资者持有股份锁

定期另有法律规定或约定的,则服从相关规定或约定。

二、股份发行后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自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动,公司也未发生因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导致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形。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11名,分别为:宁波通商集团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丰益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宁波通达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宝珍、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颜晓滨、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方红科创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涉及26个证券账户。

上述股东承诺:

“自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本单位/本人所认购的上述股份。

本单位/本人所认购的上述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或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78,087,8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3399%。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的股份,发行对象共计12名,本次解除限售的发行对象共计11名,涉及26个证券账户。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5、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证券账户名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本次解除限售股数(股)本次实际上市流通股数(股)
1宁波通商集团有限公司宁波通商集团有限公司50,620,15550,620,15550,620,155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6,808,78536,808,78536,808,785
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信达证券丰益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25,839,79325,839,79325,839,793
4宁波通达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通达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279,06921,279,06921,279,069
5李宝珍李宝珍12,919,89612,919,89612,919,896
6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国泰君安国际大中华专户1号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国泰君安国际大中华专户1号6,937,9846,937,9846,937,984
7颜晓滨颜晓滨6,459,9486,459,9486,459,948
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813,9535,813,9535,813,953
9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资管-上海创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东方红科创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5,012,9195,012,9195,012,919
10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玉泉合富6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645,995645,995645,995
序号股东名称证券账户名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本次解除限售股数(股)本次实际上市流通股数(股)
11财通基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玉泉添鑫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258,398258,398258,398
12财通基金-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天禧定增5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258,398258,398258,398
13财通基金-盈阳二十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天禧定增盈阳4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29,199129,199129,199
1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磐厚蔚然-美好生活13B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磐厚蔚然美好生活13期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29,199129,199129,199
15财通基金-李海荣-财通基金安吉51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64,59964,59964,599
16财通基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2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643,411643,411643,411
17财通基金-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基金东泰前锦定增量化对冲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69,76769,76769,767
18财通基金-财通证券资管智选FOF202000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君享悦熙单一资产管理计划966,408966,408966,408
19财通基金-财达证券645,995645,995645,995
序号股东名称证券账户名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本次解除限售股数(股)本次实际上市流通股数(股)
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财达定增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0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58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994,832994,832994,832
21诺德基金-易米基金多策略一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69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180,878180,878180,878
22诺德基金-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8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258,398258,398258,398
23诺德基金-蓝墨专享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浦江12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38,76038,76038,760
24诺德基金-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60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387,597387,597387,597
25诺德基金-纯达主题精选3号私募基金-诺德基金浦江90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77,51977,51977,519
26诺德基金-呈瑞正乾48号B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浦江69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645,995645,995645,995
合计178,087,850178,087,850178,087,850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股份性质变动前本次变动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变动数(股)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259,953,97518.01-178,087,85081,866,1255.67
高管锁定股1,806,6310.13/1,806,6310.13
首发后限售股255,607,22917.71-178,087,85077,519,3795.37
股权激励限售股2,540,1150.18/2,540,1150.1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83,238,01681.99+178,087,8501,361,325,86694.33
三、总股本1,443,191,991100.00/1,443,191,991100.00

注:以上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欧阳凌 敬启志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