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信息:董事会决议公告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阮琦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有效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3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同意《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3年8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的意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