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信息: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时限。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晗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财产险公司”)签订公有云服务实施框架项目采购合同,该合同总金额以实际发生服务为准,合同项下国寿财产险公司向公司支付的款项总额不超过900万元。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0.32%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其控股股东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国寿财产险公司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的控股
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国寿财产险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发表了审议意见暨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关于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交易价格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并且关联交易审批程序与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监事肖晗回避表决。《关于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暨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董事会、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与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资产”)签订信息技术硬件集中采购项目01包:鲲鹏芯片服务器采购合同和云平台建设项目(第二阶段)采购合同,合同金额分别为678.9万元(含增值税)、409.73万元(含增值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0.32%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国寿资产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国寿资产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发表了审议意见暨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关于与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交易价格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并且关联交易审批程序与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监事肖晗回避表决。《关于与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暨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董事会、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豁免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时限的书面确认意见;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