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信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副总裁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副总裁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9,09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2605%)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4年11月21日至2025年2月20日)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3,2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9991%。
2、公司董事兼高级副总裁李光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7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954%)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4年11月21日至2025年2月20日)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43,9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39%。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分别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谐健康”)、公司董事兼高级副总裁李光亚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 | 119,098,500 | 8.2605% |
李光亚 | 董事、高级副总裁 | 1,375,800 | 0.0954%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减持原因 | 股份来源 | 减持方式 | 拟减持股份数量 | 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 |
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自身经营需要 | 司法拍卖取得的股份 | 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 不超过43,240,000股 | 不超过2.9991%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4年11月21日至2025年2月20日(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 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
李光亚 | 个人资金需要 |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股份及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 不超过343,950股 | 不超过0.0239% |
注:若计划减持期间上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东持股意向、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和谐健康持股意向、承诺及履行情况
和谐健康于2020年12月16日出具了《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谐健康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不计划增持万达信息股份,公司将视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变动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承诺期限已经届满,除上述承诺事项外,和谐健康未作出其他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和谐健康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和谐健康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二)李光亚先生持股意向、承诺及履行情况
李光亚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兼高级副总裁,依据相关规定,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光亚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李光亚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等情况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和谐健康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李光亚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