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晟新材: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14  天晟新材(300169)公司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14日下午4:30在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此次会议属于紧急事项,且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的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丁春雨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监事丁春雨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丁春雨: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0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行政总监。2002年3月至2007年5月任职于江苏方天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5月至2012年6月任苏州工业园区优诺塑业有限公司项目总监,2012年6月至2019年6月任苏州美林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19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行政总监。

丁春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丁春雨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