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晟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司法冻结进展及因司法拍卖过户完成股份变动比例超过1%暨第一大股东变更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14  天晟新材(30016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7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司法冻结进展及因司法拍卖过户完成

股份变动比例超过1%暨第一大股东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完成过户登记的股份为持股5%以上股东青岛融海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海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68%,股份变动比例超过1%。

2、本次权益变动后,融海资产管理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长沙盈海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沙盈海”)不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吴海宙先生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仍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

一、司法冻结进展及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情况

(一)司法冻结进展及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融海资产管理公司所持公司部分股份12,000,000股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16日11时至2023年7月17日11时(延时除外)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上公开拍卖。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16日、2023年7月18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

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近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融海资产管理公司被实施司法拍卖处置的公司部分股票12,000,000股已于2023年8月11日被解除司法冻结并完成司法拍卖过户登记手续。

(二)持股5%以上股东累计被解除司法冻结并司法拍卖过户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融海资产管理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长沙盈海持有的公司股份已累计被司法拍卖了12,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68%。融海资产管理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长沙盈海仍持有公司22,88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2%。

1、本次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冻结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冻结开始 日期解除冻结日期冻结申请人
融海资产管理公司12,000,00040.003.682022年 3月10日2023年 8月1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注: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占司法拍卖过户前融海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30,000,000股的比例。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股)累计被标记数量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融海资产管理公司30,000,0009.203,000,000010.000.92
长沙盈海4,889,7001.500000
合计34,889,70010.703,000,00008.600.92

注:上表中持股数量为司法拍卖过户前持有的数量。

3、本次司法拍卖事项的有关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司法拍卖前 持股情况司法拍卖股份情况本次司法拍卖后 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股)占总股份比例(%)拍卖股数(股)占总股份比例(%)持股数量(股)占总股份比例(%)
融海资产管理公司30,000,0009.2012,000,0003.6818,000,0005.52
长沙盈海4,889,7001.50004,889,7001.50
合计34,889,70010.7012,000,0003.6822,889,7007.02

二、股份变动比例超过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融海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266号10号楼
权益变动时间2023年8月11日
股票简称天晟新材股票代码300169
变动类型 (可多 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融海资产管理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A股12,000,0003.68
合计12,000,0003.68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赠与□ 表决权让渡□ 其他□(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34,889,70010.7022,889,7007.0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4,889,70010.7022,889,7007.02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是√ 否□ 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公司第一大股东融海资产管理公司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并于2023年7月18日披露了《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公司第一大股东融海资产管理公司被司法拍卖的股份数15,000,000股,占融海资产管理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42.99%,占公司总股本的4.60%,其中3,000,000股拍卖已被撤回,其余12,000,000股均已拍卖成功。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 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4.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情况

本次股份变动后融海资产管理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长沙盈海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从10.70%减少至7.0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海宙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5,423,0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80%。融海资产管理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吴海宙先生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仍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吴海宙先生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关于权益变动暨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以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