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晟新材: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10月28日上午9:30在常州市龙锦路50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海宙召集、主持,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其中董事吴海宙、徐奕现场参加会议,董事韩庆军、韩霞、林小钰、刘映、俞建春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条款修正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全体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常州昊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常州瑞吉特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上海煜琨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及常州和信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常州昊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条款修正案》,进一步明确回购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条款修正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4)。
(二)审议并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6)。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