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得信息: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7-07  汉得信息(300170)公司公告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对照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有关条件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公司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资格和各项条件,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切实可行,发行对象、定价、认购方式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审核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汉得企业智慧大脑-基于AIGC的企业级智能平台开发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同意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独立意

见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充分论证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发行方式的可行性,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以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分析及公司拟采取的填补措施,同意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能够提升公司整体实力及盈利能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六、关于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拟定的《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同意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关于《关于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

八、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充分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为公司建立了持续、稳定及积极的分红政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曹惠民 王敏良 王新

二〇二三年七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