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得信息: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70 证券简称:汉得信息 公告编号:2023-111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事项仍处于筹备阶段,尚未正式签署合伙协议,亦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投资标的具有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本次投资存在回收期较长、短期内不能为公司贡献利润的风险。
3、本次投资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监管政策、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影响,可能面临投资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甚至可能存在投资失败或亏损的风险,本基金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
4、本次投资事项不存在同业竞争,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情况
根据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规划的需要,为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领域,更好地借助专业机构的专业力量及资源优势,整合各方资源,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500万元与专业投资机构上海兴富平龙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富平龙”或“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荷花缘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荷花缘”)、宁波兴富新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兴富新
创”)及其他第三方社会资本或机构投资人等有限合伙人共同投资上海兴富雏鹰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兴富基金”或“合伙企业”或“投资标的”),占兴富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2.5%(实际占比以工商登记为准)。
兴富基金高度聚焦数字智能化赛道,通过挖掘精选初创科技型企业、投后培育服务、助力发展壮大的投资布局,推动初创科技型企业实现“雏鹰企业——瞪羚企业——隐形冠军”的梯次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兴富平龙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名称:上海兴富平龙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MA1G5FTP04成立日期:2018-02-14登记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391-393号4楼A4315室法定代表人:王廷富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营业期限:2018-02-14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投资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投资领域:数字智能核心领域及应用领域控股股东:兴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登记备案情况:兴富平龙是兴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兴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15277。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兴富平龙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该股权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有限合伙人:上海荷花缘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名称:上海荷花缘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类型:有限合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4LXM6F成立日期:2020-09-28登记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1500号8层Z座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万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营业期限:2020-09-28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万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9%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荷花缘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与该股权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有限合伙人:宁波兴富新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称:宁波兴富新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类型:有限合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MA2AG77199成立日期:2017-12-07登记地址:浙江省宁波象保合作区邻里中心商住楼2号楼397室执行事务合伙人:兴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营业期限:2017-12-07 至 2037-12-0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王廷富,持股比例为81.75%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兴富新创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该股权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有限合伙人:上海天使引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上海天使引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12251933U成立日期:2014-08-15
登记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昆路2377号4幢303B室法定代表人:张德旺注册资本:350000万元人民币营业期限:2014-08-15 至 2044-08-14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控股股东: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持股比例为100%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上海天使引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该股权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有限合伙人: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987613616成立日期:2009-12-09登记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川桥路409号法定代表人:冯达注册资本:26954.8349万元人民币营业期限:2009-12-09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计算机信息科技、软硬件科技、网络科技专业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物联网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云计算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电影摄制服务;电视剧发行;文艺创作;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网络文化经营;音像制品制作;电子出版物制作;电影放映;电影发行;电视剧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控股股东:蒋宏业,持股比例为35.39%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该股权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有限合伙人:苏州兴富数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称:苏州兴富数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类型:有限合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CC3UAF4A成立日期:2023-03-06登记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10幢2-061室执行事务合伙人:兴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10万元人民币营业期限:2023-03-06 至 2033-03-0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控股股东:上海兴富平龙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9.5050%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苏州兴富数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该股权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有限合伙人:尚守哲
证件号码:510***7490住所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号
(八)有限合伙人:王锐
证件号码:420***3111住所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为群三村***号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基金或合伙企业名称:上海兴富雏鹰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设立规模:2亿元人民币
3、注册资本:16370万元人民币
4、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CA31G841
6、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兴富平龙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7、成立日期:2023-03-01
8、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通路127号1201-7室
9、营业期限:2023-03-01至无固定期限
10、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1、合伙人名册
合伙人名称 | 合伙人类型 | 出资方式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上海兴富平龙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 | 货币 | 500 | 3.0544% |
宁波兴富新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600 | 3.6652% |
上海荷花缘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3100 | 18.9371% |
上海天使引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2450 | 14.9664% |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2000 | 12.2175% |
苏州兴富数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1000 | 6.1087% |
尚守哲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1000 | 6.1087% |
王锐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1000 | 6.1087% |
陈德强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600 | 3.6652% |
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500 | 3.0544% |
江苏海四达集团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500 | 3.0544% |
邢积国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500 | 3.0544% |
徐春梅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500 | 3.0544% |
薛屹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400 | 2.4435% |
许吉锭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300 | 1.8326% |
金文戈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220 | 1.3439% |
赖爱平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200 | 1.2217% |
王文斌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200 | 1.2217% |
赵爱国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200 | 1.2217% |
徐晓杰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200 | 1.2217% |
甘雪丽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200 | 1.2217% |
杨京 | 有限合伙人 | 货币 | 200 | 1.2217% |
合计 | 16,370 | 100% |
注:以上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最新的工商登记信息,最终情况以最终工商登记的内容为准。
12、登记备案情况:兴富基金已于2023年3月1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该基金尚在募集过程中,后续将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登记备案程序。本次签署《上海兴富雏鹰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并生效后,兴富基金将根据相关内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伙目的
在法律法规许可的情况下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投资,为全体合伙人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合伙期限及基金存续期
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工商登记成立日期自营业执照首次签发之日起算。本有限合伙企业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基金存续期限为7年,自投资期之日起算。本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期为3年,投资期限不可延长。本有限合伙企业的退出期为4年。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延展期为2年,自本有限合伙企业投资期起算之日起满7年,普通合伙人可以决定延长基金存续期限,每次可延长1年,延长次数不超过2次。
(三)出资方式及出资进度
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以人民币现金出资。
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根据普通合伙人的具体通知,分别按照认缴出资额50%、50%的比例分两期缴付相应金额的出资。首先,合伙人根据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通知缴纳其认缴出资额的50%作为首期出资;其后,在本有限合伙企业已实际投资项目的金额占实缴出资的70%后,合伙人根据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发的缴付出资通知书分别缴纳下一期出资。
(四)投资方向
本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范围包括:(1)专注于数字智能核心领域及应用领域
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重点投资初创期、早中期企业,同时少量配置成长期企业,以投资后可上市、并购或溢价转让为方向,获取投资收益;(2)以固定收益类投资方式进行闲置资金管理。
(五)各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但有限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行使有限合伙人权利不应被视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本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执行。普通合伙人对于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全体合伙人达成一致同意的书面决定,有限合伙人不能转变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亦不能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对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投资、管理、运用和处置,并接受有限合伙人的监督。
(六)管理和决策机制
普通合伙人应促使本有限合伙企业自首个出资到账截止日所在年份后的第一个完整日历年度开始,每年度召开一次全体合伙人会议(“合伙人年度会议”)。在合伙人年度会议上,普通合伙人应汇报本有限合伙企业在过往年度的投资业绩,并与各有限合伙人进行充分沟通。除合伙人年度会议之外,经任一合伙人提议并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可召开临时合伙人会议。
合伙人会议就任何事项作出决议,均需经持有三分之二及以上实缴出资额的合伙人审议通过。任何合伙人无一票否决权。
本有限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本有限合伙企业投资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有七(7)名委员,由普通合伙人提名的人士担任委员。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事项包括:
(1)本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
(2)本有限合伙企业对被投资企业投资退出的决策;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应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的事项。
本有限合伙企业设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会委员由普通合伙人邀请出资额占比较高或对本有限合伙企业卓有贡献的人士担任。咨询委员会委员应由与普通合伙人无关联关系的有限合伙人委派的人士担任,上海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应有权委派一名咨询委员会委员。咨询委员会不参与基金项目的投资决策,对基金的运营进行监督,并对基金管理人提供意见和建议。
(七)收益分配机制
本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所有收入和投资收回(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本金及收益,但固定收益类投资对应投资本金按本协议约定用于项目投资的除外),应原则上在扣除本有限合伙企业费用(包括根据合理预计可能发生的费用)后的90天内向合伙人分配(所有收入和投资收回可以依据普通合伙人合理评估进行分配或保留,但最晚应不晚于当年期间届满之日或当年年底之前分配给各合伙人)。
来源于任一投资项目的可分配收入应首先在所有参与该投资项目的合伙人间按照投资成本分摊比例划分,并将划分给普通合伙人及特殊有限合伙人的部分分别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及特殊有限合伙人,划分给各有限合伙人的部分按如下顺序在该有限合伙人作为一方与普通合伙人及特殊有限合伙人作为另一方之间进行分配,为免疑义,下述第(1)至第(4)项中的“有限合伙人”均不包括特殊有限合伙人:
(1)返还有限合伙人之累计实缴出资额:
首先,100%归于该有限合伙人,直至其按照本第(1)项取得的累计分配金额等于截止到该分配时点该有限合伙人的累计实缴出资额;
(2)支付有限合伙人优先回报:
其次,100%归于该有限合伙人,直至对该有限合伙人的累计分配足以使该有限合伙人就其等于前述第(1)项下取得的累计分配金额实现年化8%(单利)的收益率(“优先回报”,优先回报的计算期间为该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的实际到账之日起至该有限合伙人按照上述第(1)项获得该等金额返还之日止;分期出资的,则应分期计算);
(3)追补:
再次,100%归于普通合伙人,直至普通合伙人根据本第(3)项累计取得的金额等于该等有限合伙人根据前述第(2)项取得的累计优先回报/80%×20%的金额;以及
(4)80/20 分配:
此后,80%归于该有限合伙人,20%归于普通合伙人。
(八)退出机制
(1)本有限合伙企业合伙期限内,经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有限合伙人可以退伙。
(2)有限合伙人亦可转让其持有的全部财产份额从而退出本有限合伙企业。
(3)被投资企业解散、清算后,合伙企业就被投资企业的财产获得分配;
(4)适用法律和规范允许的其他退出方式。
(九)违约责任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当依法或依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多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目的及影响
本次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旨在依托专业投资机构的行业经验、团队优势、资源优势、平台优势及专业管理能力,在具有良好成长性和发展前景的数字智能化领域进行投资。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稳健发展的前提下,有助于促进公司新兴业务的发展,进一步推动公司数字化、智能化的长期布局和稳健发展,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分享潜在的投资回报。结合管理人的管理经验和完善的风险控
制体系,能够帮助公司把握投资机会、降低投资风险、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投资决策能力及风险管理能力,实现产业与资本的协同,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整体价值,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支持。
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投资标的无需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存在的风险
1、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事项仍处于筹备阶段,尚未正式签署合伙协议,亦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投资标的具有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本次投资存在回收期较长、短期内不能为公司贡献利润的风险。
3、本次投资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监管政策、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影响,可能面临投资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甚至可能存在投资失败或亏损的风险,本基金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标的的募集进展、经营运作等情况,并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合伙企业份额认购,也未担任其任何职务。
2、公司在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3、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4、本公告披露后,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根据各方合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对基金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基金确认和计量,进行核算处理。
七、备查文件
《上海兴富雏鹰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