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富龙:关于选举第六届职工监事的公告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鉴于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 2023年2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选举朱传星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朱传星先生将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杨东生先生、陈勇先生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朱传星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能够胜任对应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2月3日
职工监事简历:
朱传星先生,198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人力资源中级管理师。2006年6月至2011年11月担任上海安兴汇东纸业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2011年12月至2013年6月担任上海美智集团人力资源部招聘经理;2013年7月至2022年10月历任公司人力资源部HRBP、人事行政经理、人力资源部副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2022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副总监。
朱传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交所的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