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富龙: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2-20  东富龙(30017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171 证券简称:东富龙 公告编号:2024-049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主要对2024年12月1日以后转固及将投入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摊销的年限进行变更,2024年12月1日以前转固及已投入使用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摊销的年限保持不变。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12月1日起开始执行,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追溯调整,对公司本年度及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均不会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对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相关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以谨慎性原则为前提,并结合固定资产实际使用状况,参考行业惯例,对相应类别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梳理。

近年随着公司发展,公司新建房屋及建筑物逐步增多,类别日趋复杂,原有折旧年限已不能准确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状况。公司新建的房屋及建筑物主要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和钢结构,均符合国家标准并采用较高的建筑设计和

施工验收标准,预计使用寿命相对较长。因此为了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房屋及建筑物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公司拟根据实际可使用情况调整部分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由“20年”变更为“20-50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其中房屋及建筑物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残值率5%。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年5%4.75%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其中房屋及建筑物预计使用年限为20-50年,残值率5%。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50年5%1.90%-4.75%

(四)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主要对2024年12月1日以后转固及将投入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摊销的年限进行变更,2024年12月1日以前转固及已投入使用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摊销的年限保持不变。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12月1日起开始执行,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追溯调整,对公司本年度及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均不会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经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更全面、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实际使用寿命更加接近,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2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