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富龙: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765,828,040 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 4,980,001 股,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4,980,001 股后的股本760,848,039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66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50,215,970.57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利润分配方案发布后至 实施前,公司股本和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 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第八项 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8 月16 日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于2026 年8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鉴于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已经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本次利润分 配方案在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股东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 年5 月20 日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制定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为践行上市公司常态化现金分红机制,提高 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股东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 年中期分红 方案。中期分红条件为: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 亦为正数;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对于公司利润分配的要求。在满足前述分红条件下,公司2026 年中期分 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认 为:公司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 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分配预案是合理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效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利 益,有利于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公司2026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07,678,132.77 元。根据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 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故本期公司未提取法定公积金。截至2026 年06 月30 日,公司母公 司未分配利润为2,537,825,311.87 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221,555,936.39 元。根据合 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截至2026 年06 月30 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为2,537,825,311.87 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综合 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情况下,经公司召开的第七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总股本765,828,040 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4,980,001 股,以公司总股本扣除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4,980,001 股后的股本760,848,03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0.66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0,215,970.57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不送红股。
2、如在本公告披露日至本次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和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如 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利润分配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为回报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支持,综合考虑当前经营状况、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 东合理回报等因素拟定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并综合考虑公 司股东利益,中期分红金额未超过当期归属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 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 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