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环保:关于签订中石油独山子石化水处理项目合同约6848万元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2-18  中电环保(300172)公司公告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中石油独山子石化水处理项目合同约6848万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情况

近日,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电环保”)与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寰球”)签署了独山子石化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绿色低碳除盐水站预处理单元和膜处理单元订货合同(合同编号:22600F-4500-15-PO-0710.0001-0005)(以下简称“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6848.409万元(含税)。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二、交易对手

1、公司名称: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2年3月16日

3、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达二路1号

4、法定代表人:宋少光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注册资本:148,016.570141万元人民币

7、主营业务: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当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化工石化医药工程项目、建筑工程项目、轻纺工程项目、石油天然气工程项目、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建材工程项目、电力工程项目、商业工程项目、物资流通工程项目、粮食仓储工程项目、农副产品、粮油食品、饲料的加工及储运工程项目、环境工程项目的咨询、规划、设计、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或分包;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监理;工程勘察及岩土工程治理;化学工业新工艺、新技术、计算机应用软件的开发和成果转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设备、材料的采购和销售;自身开发产品的销售;进出口业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业务和其它国际招标业务。

8、中国寰球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9、最近三年及本年度,公司与中国寰球未发生业务往来并确认收入情况。

10、履约能力分析:中国寰球注册资本148,016.570141万元人民币,全资股东为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寰球资信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方:

甲方: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范围:乙方为独山子石化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绿色低碳除盐水站提供预处理单元和膜处理单元。

3、合同金额:合同总额为人民币6848.409万元(含税)

4、合同交货期:2025年7月30日。

5、价款支付: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和进度,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6、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各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和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的规定。

7、生效条件: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立即生效。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在工业水处理领域,公司为石化、冶金、煤化工、煤矿、火电、核电等国家重点工业客户能够提供从原水、除盐水及废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到零排放全过程业务,综合服务能力突出。近期,已承接并实施的水处理项目主要包括:中石油吉林石化除盐水,中海油壳牌凝结水,新疆新特能源零排放,万华化学纯水、中水回用及凝结水,包钢动供总厂总排废水及零排放,盛虹石化除盐水及中水回用,宝丰能源多晶硅水处理,鲁清石化原水及除盐水,东明石化除盐水、宁波石化原水及除盐水等,客户遍布全国并拓展至海外市场。本项目的承接,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大工业水处理领域的市场地位,强化综合优势,提升品牌知名度与市场竞争力。

2、公司本次项目合同金额约占202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总额的6.81%,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五、合同风险提示

1、本合同履行周期内,存在因设备、原材料价格、实施人力成本上升等

因素造成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存在受买方前期土建或其他外部因素的影响而延期完工的风险。

2、本合同中已就双方的违约、纠纷等做出明确的规定,但在协议履行过程中有可能受到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导致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也不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七、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按照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根据该合同后续进展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履行情况。

八、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签署的独山子石化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绿色低碳除盐水站预处理单元和膜处理单元订货合同。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2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