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能东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6月14日以书面传签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6月12日以电子信息等书面形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拟转让所持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进行信息预披露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深圳大宇精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宇精雕”)100%股权,并进行正式挂牌前的信息预披露。本次股权转让信息预披露不构成交易要约,目的在于公开征集拟转让股权的潜在受让方。
待有关大宇精雕的审计、评估等必要工作完成后,公司拟就转让大宇精雕股权事项正式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履行审批程序,并按照规定持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