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力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收到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元健先生计划在6个月内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元健先生。
截至本公告日,卢元健先生为持有公司股份20,746,0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的5.7349%;连同其配偶王延安女士所持股份,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1,431,55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的22.5103%。
2、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卢元健、王延安夫妇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3、本次公告前6个月,卢元健、王延安夫妇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元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升投资者信心,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
3、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
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4、拟增持股份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增持。
5、本次增持计划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本次增持主体卢元健先生承诺:增持后十二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备查文件
卢元健先生出具的《股份增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