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力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以书面方式向各监事发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礼鑫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核,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关于2024年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特别分红方案符合实际,体现了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障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没有超出公司的可分配利润,没有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