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力股份: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1,642,50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45%。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65,852,860股减少至364,210,360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3月11日办理完成。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8,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2022年4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本次回购且尚未使用的全部股份1,642,500股已于2025年3月11日完成注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本次回
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截至2023年4月19日,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100,000股,最高成交价为16.6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81元/股,成交总金额60,162,543.6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2023年4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二、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并注销审批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2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本次回购股份中用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2,457,500股后,剩余全部尚未使用的1,642,500股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将上述股份予以全部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变更2022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三、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1,642,500股回购股份注销日期为2025年3月11日。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四、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65,852,860股变更为
364,210,360股,本次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型 | 本次注销前 | 本次注销 股份数量(股) | 本次注销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265,960 | 0.35% | 0 | 1,265,960 | 0.35%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364,586,900 | 99.65% | 1,642,500 | 362,944,400 | 99.65% |
总股本 | 365,852,860 | 100.00% | 1,642,500 | 364,210,360 | 100.00% |
注:上述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均为公司高管锁定股。
五、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