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力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5日以书面方式向各监事发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礼鑫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核,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是公司根据宏观环境变化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