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力股份: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174证券简称:元力股份公告编号:2026-032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持本公司股份1,285,29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575%)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许文显先生计划在2026年7月2日至2026年10月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21,3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894%)
2、持本公司股份147,2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410%)的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立斌先生计划在2026年7月2日至2026年10月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6,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02%)
3、持本公司股份80,4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24%)的公司副总经理姚世林先生计划在2026年7月2日至2026年10月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0,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56%)
4、持本公司股份79,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20%)的公司财务总监池信捷先生计划在2026年7月2日至2026年10月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9,7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55%)
5、持本公司股份79,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20%)的公司董事会秘书罗聪先生计划在2026年7月2日至2026年10月1日以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9,7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55%)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高管许文显、李立斌、姚世林、池信捷和罗聪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计划减持部分公司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1、许文显、李立斌、姚世林、池信捷、罗聪持有公司股票情况:
| 股东名称 | 职务 | 持股总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许文显 | 董事长、总经理 | 1,285,297 | 0.3575% |
| 李立斌 | 董事、副总经理 | 147,250 | 0.0410% |
| 姚世林 | 副总经理 | 80,450 | 0.0224% |
| 池信捷 | 财务总监 | 79,000 | 0.0220% |
| 罗聪 | 董事会秘书 | 79,000 | 0.0220% |
注:公司总股本为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下同
2、持股相关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文显、李立斌、姚世林、池信捷、罗聪没有关于买入或卖出公司股份的承诺事项,也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买入或卖出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人:许文显、李立斌、姚世林、池信捷、罗聪
2、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3、减持股份的来源:许文显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李立斌、姚世林、池信捷、罗聪股份来源于股权激励计划授予。
4、减持数量:许文显减持不超过321,3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894%;李立斌减持不超过36,8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102%;姚世林减持不超过20,1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056%;池信捷减持不超过19,7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055%;罗聪减持不超过19,7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55%。(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应对该减持数量做除权处理)
5、减持方式:采用集中竞价方式。
6、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7月2日至2026年10月1日,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应停止减持股份。
7、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许文显、李立斌、姚世林、池信捷、罗聪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期间,许文显、李立斌、姚世林、池信捷、罗聪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履行相应
的信息披露义务。
3、许文显、李立斌、姚世林、池信捷、罗聪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