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力股份:关于募集资金账户完成注销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8-29  元力股份(300174)公司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账户完成注销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15日、2026年6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活性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将随之终止。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募集资金账户的注销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73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6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5,103,168股,发行价格

13.5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3,449,989.76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23,596,699.1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9,853,290.65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华兴所(2020)验字E-0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福建南平三元循环技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福建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延平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元洪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详见2020年7月24日、2020年8月28日、2020年10月1日、2020年10月29日、2021年1月19日、2023年1月21日、2024年7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并新设募集资金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截至本公告日,募集资金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用于项目名称账号状态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活性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354008580018010072005本次注销
福建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9050210010010000226707本次注销
福建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9050210010010000209786本次注销
福建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活性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9050210010010000209615本次注销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354008580017340000115本次注销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延平支行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0000021754005012本次注销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元洪支行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118630100100094365本次注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35050167615400000087已注销
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用于项目名称账号状态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80702400000712已注销
福建南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9050210010010000211625已注销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南平工业园区活性炭建设项目191060100100258529已注销

三、本次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情况鉴于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账户的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并于近日办理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手续。公司与相关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银行注销证明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